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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向我校教育基金会捐赠设立奖学金

作者:教育基金会 发布时间:2012-12-17 09:46:00

同方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向我校教育基金会捐赠设立奖学金
      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上午10时30分,“同方律师奖学金”设立仪式在辽宁师范大学图书馆国际会议厅隆重举行。参加奖学金设立仪式的嘉宾有:大连市司法局局长都本有先生,大连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新女士,大连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张军先生,大连市中山区司法局副局长吴晓壮先生,大连市律师协会会长杨家军先生,大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玉良先生、华洋先生,辽宁省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副理事长、辽宁师范大学校长、博士生导师韩增林教授,辽宁省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长王发毅先生,辽宁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于开文部长,辽宁师范大学教务处副处长任永功教授,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丁慧教授,同方律师事务所总所主任杨兴权先生,同方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马临平主任,同方律师事务所总所合伙人张鑫辉先生等。
        仪式由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赵丽军主持。同方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马临平主任和法学院院长丁慧教授分别在设立仪式上致辞。王发毅秘书长、丁慧院长与马临平主任就同方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向我校教育基金会捐赠并设立“同方律师奖学金”签订了捐赠协议书。
        我校校友、大连市司法局局长都本有先生在签字仪式后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说:促进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司法界和高校肩负着重要的历史责任和义务,同方律师事务所此举为大连司法界关心支持高校培养法学人才和进一步合作开了个好头,做出了表率,今后希望能有更多的同行能以实际行动为培养法学人才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他也对我国法学界在现代化建设中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提高国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服务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见解。
        任永功副处长、李新副局长、马临平主任和丁慧院长共同为奖学金设立和教学实践基地揭牌,象征着“同方律师奖学金”项目正式启动。
        我校基金会副理事长、校长韩增林向马临平主任颁发捐赠证书,丁慧院长为马临平主任颁发了法学院客座教授的聘书。
        最后,王发毅秘书长、张军处长、于开文部长、杨家君会长、任永功副处长和杨兴权主任分别为首次“同方律师奖学金”获得者的六位同学颁发了荣誉证书。
 
赵丽军主持大会
 
丁慧院长致辞
 
马临平主任致辞
 
捐赠协议签字
 
都本有局长致辞
韩增林校长颁发捐赠证书
丁慧院长向马临平主任颁发客座教授聘书
奖学金和教学实践基地揭牌
为二等奖学金获得者颁发证书
 
为三等奖学金获得者颁发证书
 
与会嘉宾和获奖学生合影
 
(辽宁省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