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目由辽宁师范大学计财处教职工捐资设立,按年度捐赠,用于资助辽宁师范大学数学学院贫困学生,项目运行时间为长期。
一、资助范围
本项目面向学院就读一年以上,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
二、评选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评选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未受纪律处分;
2.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3.思想积极进步,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无学术不端行为;
5.积极参与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活动,表现良好。
四、资助名额及标准
资助名额为5人,每人1210元人民币。
五、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计财处助学金”申请表》,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在校表现”,字数不超过600字。
2.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讨论确定拟资助人选,报基金会秘书处审核。
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
组员:各年级本科辅导员、学生代表2人(学院学生会主席、权益维护与生活服务部负责人)。
3.基金会秘书处审核通过后,授权学院对拟资助人选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基金会发放助学金;提出异议的,基金会会同学院共同调查,并及时向申诉人反馈调查结论;调查结论不影响公示结果,基金会正常发放助学金;调查结论影响公示结果的,学院应重新组织评选。